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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赴陇南、庆阳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调研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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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带领调研组赴陇南、庆阳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两当县两当兵变纪念馆、两当兵变旧址,徽县徽成两康战役纪念馆、徽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华池县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巧儿旧居”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列宁小学旧址、陕甘苏区历史研究中心、南梁革命纪念馆、全过程人民民主南梁镇立法实践基地,环县河连湾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在陇南市、庆阳市分别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陇南、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司法局、文广旅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陇东学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就当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基本情况,发掘、保护、传承发展红色法治文化的主要措施、办法,取得的经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通过立法规范的重点内容等提出意见建议。


陆燕宁对陇南、庆阳在红色法治文化发掘、保护、传承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加快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落实司法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运用 推进甘肃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备忘录》的具体举措。




陆燕宁强调,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创新红色法治文化宣教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努力营造浓厚的红色文化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培育挖掘,要注重加强红色法治元素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唱好唱响时代主旋律;三是要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好红色资源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好《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工作水平。


燕宁要求,调研组要认真梳理研究各部门提出的立法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后续工作提供决策参考;陇南、庆阳要继续积极探索地方立法为红色法治保护传承发展保驾护航的实践路径,为高质量推进我省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借鉴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