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前的“八一”,随着南昌城头的一声枪响,宣告人民军队的诞生。这是一个永恒的瞬间,如同星辰璀璨,照亮了黑暗的天际……
近百年来,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建立了不朽功勋,留下了世代传承的丰富红色资源。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发挥军地协作优势,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聚气,在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守护革命史迹、捍卫英烈荣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甘肃检察机关通过军地协作,共同办理涉军事用地确权登记、军人权益保护、人防工程建设、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案件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磋商结案1件,正在办理5件。
4月1日,榆中县检察院、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兰州军事法院、榆中县法院,在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清明追思忆英烈·秉承遗志铸忠诚”主题党日活动
以案促治
守护国防军事利益
“地面上的杂物已清理,损坏的消防设施已维修,占用的区域已恢复,整改合格!”炎炎夏日,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多个小区,对地下人防工程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大家一致认为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
人民防空工程属于重要国防设施,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事关国防军事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月30日,兰州市红古区检察院联合兰州军事检察院对辖区内多个小区开展人防工程现场检查。
今年3月,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兰州市、定西市、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岷县检察院部署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当、擅自变更许可审批明确的用途等突出问题开展法律监督,消除部分人防工程无法正常使用、防空效能受到影响、防护能力降低的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防空这一重要的国防军事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最大限度凝聚保护合力,兰州军事检察院和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办公室”,积极推动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3月29日,兰州军事检察院与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成立“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办公室”。
良好的净空环境是军用机场安全运行的基础。为保障军用机场安全运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临洮县检察院开展净空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超高建(构)筑物整治,以及军用土地被占用等问题,通过联合调查取证、研究侵权主体,向地方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最终使超高通信信号塔被依法依规降高,清除军用机场西侧影响飞行安全的832棵树木,相关行政机关对养殖户放养信鸽进行严格管控,军事飞行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与此同时,甘肃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军用运输线路保护监督,维护运输线路安全通畅。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铁路运输领域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兰州军事检察院针对铁路军事专用线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坚持联合办案,依托跨区域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军事运输安全隐患,汇聚甘、宁两省区地方、铁路、军事各级检察力量,推动解决历时近十年、影响部队物资运输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军事运输安全。
3月29日,兰州军事检察院与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实施方案》。
“我们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也注重机制建设,促进军地协作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军地检察机关共联合会签多个协作机制,其中省检察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等单位会签《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出行优先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武威市检察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实施办法》、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实施方案》、榆中县检察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签署《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金塔县检察院与驻地某部队会签《关于建立军检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强化军地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军事利益。
以法之名
共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8月1日,白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刚才家里来电话,说我父亲的医疗费、误工费已经收到了,感谢组织!感谢检察机关!”某部战士小孔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又可以安心训练了。
原来小孔父亲在某建筑公司工地打工时不慎受伤,建筑公司在支付了首次住院费用后就百般推诿,高额的诊疗费让正在外执行任务的小孔心急如焚。兰州军事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联合兰州新区检察院启动军地协作机制,成立办案组共同开展审查。最终在军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审判机关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建筑公司支付了医疗、误工等有关费用,解决了小孔一家的燃眉之急。
“‘军人优先’标识虽小,却关乎拥军的‘大情怀’。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是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军人依法优先,本质上是对国家利益、国防利益的优先尊重。”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联合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军铁检察协作、切实维护铁路运输领域军人权益专项行动”,深入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区7个铁路车务段、18个铁路车站实地调查取证后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甘青宁三省区铁路站段全面整改履职,并联合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西部战区军事运输投送调度中心军代室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出行优先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对铁路领域军人优先出行7个方面19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西宁铁路检察院针对在兰青线海石湾至平安沿线乐都等8座普速和高铁火车站排摸发现的不同程度损害军人权益的问题,与火车站负责人多次现场磋商,提出整改要求,均已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军人崇高地位和合法权益。
能动履职
强化英雄烈士和红色资源保护
4月1日,榆中县检察院、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兰州军事法院、榆中县法院,在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清明追思忆英烈·秉承遗志铸忠诚”主题党日活动。
4月2日,徽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赴银杏树镇峡门村烈士纪念碑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回头看”和祭英烈活动。
英雄烈士和红色资源保护,是甘肃省检察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强化军地协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据介绍,全省各地通过部署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并开展“回头看”,针对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不力等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修各类场所、设施。
兰州市、榆中县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墓群、纪念碑等设施自然损毁严重、烈士纪念亭面临垮塌危险等问题,与兰州军事检察院及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磋商,通过上下联动、军地联合,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白银市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联合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走访,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监督会宁县政府修整东山根烈士陵园。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筹集资金重建革命旧址1处,修缮纪念设施68处;建成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区3处,迁移散葬烈士墓23座。
据了解,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和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将铁道兵英烈保护纳入“持续深入推进军铁检察协作、切实维护铁路运输领域军人权益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军铁检察机关发挥跨区划优势,运用跨省调查取证、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联合公开听证等方式,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铁道兵这一特殊群体。
“我们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军地检察机关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军地协作机制,对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沟通协作作出规定,发挥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独特优势,形成共管、共治、共护国防和军事利益良好工作格局。”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穿上“检察蓝”
他们依旧红星闪闪
7月31日,白银市检察院举办“弘扬建军精神 砥砺检察初心 ”主题道德讲堂活动。
光阴岁月,一半书写松枝绿,一半镌刻检察蓝。
在甘肃检察机关各个岗位,活跃着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在部队,他们手握钢枪驰骋沙场,用热血保家卫国;到检察机关后,他们任劳任怨,继续传承光荣传统,他们有公诉席上唇枪舌战的英杰,也有在综合岗位上默默奉献的“老黄牛”……
“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罗建峰把从军生涯中铸造的军魂带到检察事业,在检察院工作的二十五年里,他主要在重大犯罪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任职,参与办理了“7.02”专案、“5.18”专案、“3.20”专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16年的军旅生涯,在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干警谢韬的身上刻下深深的烙印,他始终秉持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军人精神,协助办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及反洗钱案件时,他认真研判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好参谋助手。
“12年的部队生活养成我服从命令、雷厉风行的习惯,让我在现在的工作中受益匪浅。”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干警段树鹏转业到检察院以来,在新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高质效完成了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任务。
……
从部队到地方,从脱下“橄榄绿”到换上“检察蓝”,他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他们依然保持着吃苦耐劳、果敢坚毅、不怕牺牲、默默奉献的军人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