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倾情守护、为民服务,用心用情书写和谐警民暖心故事。
8月5日7时许,建设路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其孙子于4日早晨外出一天未归,家人寻找未果,并表示患有智力障碍,遂向民警寻求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开展寻找。通过联系相关部门查看监控及周围区域摸排询问,确定其于4日9时许乘坐嘉酒公交,10时左右在酒泉西关汽车站下车。民辅警立即赶往酒泉,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于当日下午找到该少年。经耐心沟通引导,将该少年送回家中。
8月6日,建设路派出所辖区内一居民自行车丢失,失主前来寻求帮助。接到求助后,民辅警迅速开展寻找工作,经过细致摸排调查,走访询问,最终锁定了自行车位置。原来,由于自行车未上锁,被小区小孩因好奇贪玩推走。随后,民警通过小区物业联系到了其家长,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家长的批评,小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自行车归还失主并表示抱歉。
8月7日上午9时许,一外地来嘉游客报警称,在搭乘出租车前往景区游玩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车上,并且表示11点要乘坐航班离开。时间紧急,值班民辅警迅速行动,联系出租车公司找到司机,根据司机描述的行程信息,最终确定手机被一乘客捡走。锁定该乘客后,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并及时将手机拿回送至机场,在游客登机前将其归还。8月8日,游客发来感谢信对民辅警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的赞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