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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定西检察在行动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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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检察院


       安定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走进称钩驿镇初级中学,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普法课堂上,检察干警结合身边热点及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问互动等方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校园安全、反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引导同学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各种不良诱惑,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远离违法犯罪。


通渭县检察院


       通渭县检察院在县域内开展外卖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从全县各大外卖平台中随机抽选出41家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详细检查,对部分门店存在“明厨亮灶”后厨摄像头虚设、原料采购记录不完善、操作员在接触食品时未佩戴口罩、未戴卫生手套、食品存放不符合条件、存储厨余垃圾的垃圾桶敞口放置且离食品原料较近等问题填录问题台账,并提醒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对经营者证照缺失、健康证过期、环境脏乱差的经营店面进一步调查取证。下一步将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上述问题全面依法整改。


陇西县检察院


       陇西县检察院审查办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成功为辖区内务工的农民工聂某某追回损失93313元。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致使农民工聂某某的9万余元被骗后转入该账户,同时该账户还涉及异地被害人被诈骗资金2起。案件受理前,陇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在案件事实、证据、追赃挽损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主动退赔,成功挽回了被害人聂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临洮县检察院


       临洮县检察院在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开展以“爱润童心 检护成长 为残疾儿童撑起法治蓝天”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康复中心,检察干警实地察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了解了残疾儿童基本日常生活和日常训练开展情况。随后,检察干警和残疾儿童家长、康复教师进行了座谈,以残疾儿童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残疾儿童在受到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最后,为在训残疾儿童送去法律宣传手册、玩具等慰问物品,为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支持。


渭源县检察院


       渭源县检察院对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2021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某在杨某某承包的工程中务工,工程完工后,杨某某共拖欠张某某劳务费2万余元,张某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诉讼维权提供法律帮助。渭源县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详细核查案件过程事实,梳理相关证据,认定其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后,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后承办检察官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通过多次释法说理,杨某某最终主动支付了拖欠张某某的剩余劳务费2万余元,劳动争议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漳县检察院


       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域内部分乡镇农村公路存在多处坑洼、裂缝,塌陷等情形,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行人行车安全以及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经向有关单位调取案涉道路相关材料、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证人、实地勘验、相机拍摄等调查收集证据后,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经听证会评议,一致同意向多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行政机关整改情况,现行政机关已对案涉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修缮。


岷县检察院


       岷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乡镇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擅自围垦河道覆土造地的违法行为,侵占河道400余米,妨碍河道行洪,同时河道开垦种植可能会导致河堤塌方、造成水体污染、产生药肥农害等破坏洮河河道生态环境的情形。岷县检察院对以上2件线索立案办理,向负有监管职责的2家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清理非法占用河道3公里,恢复被围垦河道造地25亩,并种植草籽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有效保障了洮河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