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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高台南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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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南华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础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为主线,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围绕“平安高台、法治高台”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了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聚焦强基固本

高标准推进司法所建设


高台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南华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法律服务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促进基层司法所提档升级。


一是规范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对标《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投资40余万元建成占地面积320平方米的规范化阵地,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心理咨询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法制审查(核)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充分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综治信访等职能,为纠纷当事人和信访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受理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坚持每周一次所务会议和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党纪国法、专业知识学习,定期研究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所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基础保障。将司法所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严格按标准落实公用经费,统一配发了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办公设备,并在全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为司法所业务用车,司法所整体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聚焦司法为民

拓展定纷止争多元化解


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核’四‘圈’”新模式,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整体化解。


一是明确党建引领核心点,解纷凝聚合力。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对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亲自过问、主动参与,完善联动调解、包案调处、督考奖惩等制度,确保纠纷“有人管”。


二是筑牢社情民意收集圈,隐患排查及时。把全镇网格员纳入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贴近群众、熟悉社区民意的优势,创新实施“民情快递”工作法,实现快速收集民情,快速跟踪办理,快速答复反馈,激活网格体系“穴位”,打通服务群众“神经末梢”。


三是筑牢矛盾纠纷调解圈,矛盾化解到位。以镇党委为枢纽,镇、村调委会为基础,调解员和网格员为主力,个人调解室和“三官一师”为补充,通过“个人+团体”“坐诊+巡诊”等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一庭三所”和职能站所、乡贤能人优势,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级限时化解,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四个层级七天时间内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指导全镇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84起。


四是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圈,防止激化兜底。由南华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担任全镇16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建立坐班接访制度,参与镇村(社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并依托南华法庭简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流程,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五是筑牢法治宣传教育圈,纠纷预防在前。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更多法治元素巧妙融入群众日常休闲生活,编演“解读民法典”“普法三句半”等法治文艺节目,举办普法情景教学、法律知识竞赛等,制作普法短视频,并利用“2+Χ”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把普法触角延伸到了家家户户,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升。


聚焦重点人群

强化监管对象管理措施


探索创新重点人群“331”模式,将重点人群监督服务管理与平安南华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有序结合,切实提高监管对象管理质量。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依托心理咨询室常态化开展心理矫治,使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2024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17次,公益活动17次,心理咨询5人次,个别走访教育14人次,开展红色主题教育学习1次,到企业参观学习1次,集中警示教育1次,各项日常监管措施均得到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评估、衔接、解矫工作,建立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跟踪监管制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随时掌握人员的动态,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深化安置帮教。联合公安派出所强化摸底排查分析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稳控。2024年以来集中开展帮教人员走访调查3次,共走访帮教对象及群众114人次,对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和服刑人员生活困难子女慰问6人次。


聚焦平安建设

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作为“基础工程”“惠民工程”,坚持法治建设与乡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努力打造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平安南华”“法治南华”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参与重大决策法律论证1件。探索在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建立协调联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紧密结合,紧盯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明白人”和青少年等“关键少数”教育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187,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9户,会同南华中学开展“童心绘法”、普法情景教学、法律知识竞赛、“宪法晨读”“我是小小普法宣传员”等活动10余次,开展普法宣讲20余场次,组织法治宣传48场次,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四周年、“12·4”国家宪法日及重大普法节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普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