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枫”华正茂——天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侧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10-12
字号:A A    颜色:

人民法庭如何“接地气”?


在天水,31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融入群众生活,倾听人民心声。


人民法庭怎样守护群众的幸福生活?


用心是前提、用情是关键、用法是根本。


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在天水法院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基层社会治理开辟出一条新路径。


“法官工作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枫”华正茂——天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侧记1.jpg


秦州法院天水郡人民法庭携手天水郡街道共同设立法官工作室,并在2024年5月10日举行了揭牌仪式。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以“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社区干部”“法官说法+基层干部说理”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落实。近期,针对上亿广场业主、租户、与物业的集体诉讼案,法庭与社区汇集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诉前解纷与诉讼审理互动协调,高效解决了此次集体诉讼案件。法官工作室的设立是天水郡法庭将司法服务触角前伸、纠纷化解前端化的新尝试,通过法庭与社区多次联动普法、参与诉前调解,着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小法庭”守护群众万家灯火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比较高。在今年麦积区三阳川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哭诉丈夫不顾家,办案法官深入了解情况,联系村委会有关人员,合力劝导双方,最终被告主动向妻子认错,原告撤诉,一个家庭的幸福得以挽救。天水市31个人民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能调尽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深入挖掘调解空间,不断探索调解方法,推动当事人和解,促成案结事了。同时注重案件的履行情况,及时督促当事人在调解后履行义务,有效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真正实现柔性解纷、案结事了,全力守护万家幸福。


“立调审执”一体化巧解积怨   


“枫”华正茂——天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侧记3.jpg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甘谷县法院深入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和“立调审执”一体化优势,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进一步减少双源案件增量,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日前,甘谷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李某甲与李某乙系亲兄弟,因田埂地界问题产生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主审法官“溯本求源”,提出在地埂两旁栽种韭菜的建议,并以拉家常方式解开兄弟“心结”,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民事部分圆满解决。被告人李某乙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且有从轻、减轻量刑情节,最终被告人李某乙被依法判处缓刑。


聚焦“治未病”调解促双赢   


      近日,武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2022 年 5 月,被告武山县某建筑公司多次向原告武山县某建材公司购买水管阀门,原告履约完毕,2023 年 1 月双方对账并签署《结账单》,但被告未按约给付全部货款,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且对欠付货款事实及金额争议不大,在双方同意下开展调解。调解中,法官安抚原告情绪,与被告沟通释法明理,算清“三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纠纷圆满解决。近年来,人民法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纠纷中因案、因企施策,兼顾双方权益,搭建沟通平台。研判涉企案件,调处涉企纠纷,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市域经济发展。


“庭所联动”跑出解纷“加速度”  


  “枫”华正茂——天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侧记4.jpg


     日前,秦安法院王尹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成功诉前调解一起因婚约财产纠纷引发侵权案。高某与张某因彩礼返还引发冲突,致女方父亲张某受伤住院。辖区派出所接警处置后,通报相关情况,各部门立即协商研判,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涉案当事人被安排至云山派出所,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镇政府等联合调解,通过安抚双方情绪,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归还高某彩礼金11万元,高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6万元。秦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庭所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实践,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独角戏”为“大合唱”,实现矛盾风险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潮平两岸阔,“枫”正一帆悬。天水法院将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水新实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向新向好,为进一步构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