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聚焦劳动者、消费者、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关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法治“未”爱护航
在司法办案中落实“未民”理念。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提起公诉4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王某某猥亵儿童案,经本院提起公诉后永昌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4人,起诉5人,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开展社会调查13人次,依法对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12次、提供法律援助13人次。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不当及失管失教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帮助教育19次,心理疏导5次,犯罪记录封存16人。
在机制完善中落实“未民”监督。与永昌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研判,不断提升打击合力,构筑“人人参与,环环相连”的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积极推动成立全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完善相关机制,对2名未核准追诉的未成年人送至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在法治宣传中彰显“未民”情怀。17名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9次,开展模拟法庭2次,发放宣资料3000余册,开展检察开放日2场次,开展专题家长教育活动和学生教育活动6场次。
聚焦劳动者群体权益
为讨“薪”注入法治力量
开展农民工支持起诉专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咨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劳动者起诉维权提供帮助,共受理涉农民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18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注重延伸工作触角,强化外部沟通联系,主动与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互联互动、同向发力,合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实现支持起诉案件应诉尽诉。
聚焦残疾人特定群体
依法保障就业权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正常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来源,对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县域内多家机关、事业单位自2021年以来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依法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对未缴及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追缴,全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聚焦消费者群体权益
守护民生福祉
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查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1件2人。针对县域内部分生鲜肉类经营者使用对肉品真实色泽等感光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且部分散装食品销售人员未按规定佩戴手套、帽子和口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职能部门共检查大中型超市17家,散装食品经营单位450家,生鲜灯使用单位139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现场整改问题12条。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乡镇、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等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永昌县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依法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发力点,在护航民生、保障民利方面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