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对《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进行研究论证。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生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
会上,省地震局就《规定》修订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结合上位法规定和省情实际,围绕体例设置、制度设计、具体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并就文本中名词解释、工作原则、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会同省地震局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内容、规范规章文本,以高质量立法为我省地震监测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