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志刚辞去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1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志刚辞去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第64号)
(2024年10月31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锴奕为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志刚的酒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赵 丽的酒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第65号)
(2024年10月31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 铁为酒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郭正杰的酒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瑞的酒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第66号) (2024年10月31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 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公告 (2024年10月31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由敦煌市选出的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贾泰斌,本人提出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敦煌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贾泰斌的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个别代表资格变动后,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76名。 现予公告。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