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心系人民的优良传统,引导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以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以最接地气的方式诠释法理、情理、事理,让司法活动既依法又走心,既明责又化俗。近日,法治日报社《法治参考》高端访谈栏目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进行了专访。
甘肃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也是新中国人民司法的重要发源地,特别是发源于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了将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的先河,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创造性贡献,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法律精神和治理智慧。
近年来,甘肃法院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甘肃样本”,以司法供给护航法治甘肃、平安甘肃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就甘肃法院深入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性发展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本刊记者: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价值属性,这种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王中明: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所创造和运用的一种案件审理方式或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政治和实事求是工作作风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实践,主要特点是“深入实际、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巡回审判、就地解决”,其核心要义是“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可以从四个层面理解和把握:
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将职权调查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实事求是地查明案件事实。马锡五审判方式一改旧有的“坐堂问案”审判方式,由审判人员深入一线,客观、全面地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一切有关的人证、物证,审慎分析研究,既有助于法官更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确保裁判的公正性,也体现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反对主观主义”的内在要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正如马锡五所指出,“案件是在群众中发生的,是非曲直、真假虚实,群众最了解,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走出法庭,深入农村,到群众中去全面调查,才能抓住关键,实事求是地掌握案情,从本质上而不是从现象上解决问题,为真正处理案件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就地解决矛盾纠纷。马锡五审判方式倡导诉讼手续简便利民,革除一切形式主义和繁冗陋规,完全以服务人民、便利人民、有利生产为原则。正如马锡五所指出,“边区大半是农村环境,行政区域辽阔,群众常常要到数百里以外的法庭进行诉讼,虽然不收费,但花盘费、误农时,还是当事人很大的负担”“我们移到人民那里去问案,走到任何一个乡村就可以开庭,就能免除群众的困难障碍”。
三是坚持司法民主,将依法办案与尊重群众相结合,寻求最佳的问题解决方案。马锡五倡导根据不同的案情,该调解的就调解,该审判的就审判,经常深入到争讼地点听取群众意见,如果群众的舆论符合政策法令,就以此判决,务求做到群众的舆论和法律融为一体,使案件的解决既合乎法理又合乎人情。“封捧儿婚姻案”等就是马锡五依法办案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结合的生动案例,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民主政府处理案件,真是深得人心”。正如马锡五所指出,“办案要走群众路线,如果离开群众,任何所谓的天才家也不可能把工作做好”。
四是坚持定分止争,将普法宣传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推动案结事了。马锡五十分注重党的新民主主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把审理现场作为宣传党的政策主张的重要阵地。如果发现群众或个别干部的行动违背了政策法令,就苦口婆心地说服他们改正,教育他们遵守政策法令。
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仅是一种审判方式、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司法理念、一套完整的审判制度体系,我们必须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去理解,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这样才能让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时代价值”,焕发“时代风采”。
本刊记者:甘肃法院在深入研究、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王中明:一直以来,甘肃法院立足省情实际,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的历史优势、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了继承和发扬,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研究。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动并成功承办了“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集结推出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优秀论文集》《优秀案例集》等一批理论研究成果。2024年,又举办了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并推动和支持甘肃省法学会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会”,搭建起马锡五审判方式理论研究的更大平台,让理论研究更加专业、更加深入。
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开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示范法庭创建活动,分两批选树20个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法庭,把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人民法庭工作,着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忠诚担当的基层堡垒、司法办案的最优单元、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多元解纷的重要支点、司法为民的最美窗口、强基固本的实践样本。
三是强化实践创新。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心系人民的优良传统,引导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以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以最接地气的方式诠释法理、情理、事理,让司法活动既依法又走心,既明责又化俗。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守护农业“芯片”打造“种子法庭”、静宁县法院服务产业链打造“苹果法庭”、山丹县法院护航县域特色农业发展打造“薯草法庭”等深入群众就地办案的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两当县法院“民事直说”即“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作为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是强化文化品牌打造。把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文化育院“七大工程”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院文化价值引导、文化凝聚和精神推动的重要功能。庆阳两级法院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依托南梁革命纪念馆、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等资源,建成一批红色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融合升级“线上马锡五”智慧服务平台,探索引进“数字马锡五”AI智能交互法律服务系统,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理念价值、精神内涵深度融入基层司法实践,更好地彰显时代特色、地域特色和实践特色。
本刊记者: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够成为指引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面旗帜,关键在于其立足于实际、来源于实践,有着持久旺盛的生命力、贯穿历史的影响力。甘肃法院是如何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
王中明: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司法理念价值相通,与“枫桥经验”核心精髓一脉相承。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为了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司法理念相融通,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联通,在四个方面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是坚持把依靠群众深度融入司法审判,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探索建立为人民办案、让人民参与、由人民评判的工作机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部署开展“万名干警问卷大调研”、“我为法院建一言”、向全省律师征求意见建议、走访民主党派、“访企业、提建议、优服务、促发展”等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各方面意见建议,将全省法院工作重心向审判执行重点聚焦。为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部署开展“积案清理”“陇原风暴”“院长接访月”等活动,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争先进位、闯创发展。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执)结旧存案件达7.1万件,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共计2045件。
二是坚持把方便群众深度融入司法审判,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便民为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偏远乡村设立共享法庭、法官联系点、巡回办案点,对婚姻家庭、山林土地、邻里纠纷等常见矛盾纠纷,坚持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接地气的方式及时有效化解。依托智慧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全面建成“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真正把法院搬到人民群众“家门口”“手掌心”。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核网上立案38.7万件,跨域立案650件,网上开庭6.4万余场次,电子送达超323万次,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指标稳居全国前列。
三是坚持把调解优先深度融入司法审判,推动实现案结事了。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调解为先,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的朴素认知相结合,鲜明提出“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审判,调解能力是高水平司法能力”的理念,出台《审判执行工作操作规程》,把调解优先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当调则调、能调则调,尽最大可能促成案件调解解决和自动履行。近三年来,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超70%,诉讼案件调解率为31.76%;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为52.41%,有些法庭达到90%以上,整体呈现“调解多、判决少,适用简易程序多、适用普通程序少,服判息诉多、涉诉信访少”的“三多、三少”良性态势,真正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落实在司法为民第一线。
四是坚持把办理与治理并重深度融入司法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治理为重,将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案例、司法宣传导向作用,特别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遏制高价彩礼等社会突出问题中,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教育指引作用,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2300余条,开展“法律八进”5800余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1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821场次,发布典型案例477件,“直击执行现场”累计直播26场次在线围观超1.17亿人次,真正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陇原大地创新发展、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