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甘肃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李超带领检查组到秦州区司法局实地检查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俊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强明及相关人员陪同。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近年来秦州区法律援助工作汇报,然后针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经费管理使用、案件质量监管、案卷装订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案件登记册、刑事民事卷宗、经费支出台账、凭证等资料,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具体要求。
检查组指出,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2023年司法部《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修订颁布实施以来,有很多要求和内容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要强化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全国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监督指导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按照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优秀、良好标准办理案件。要强化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承办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加强会见工作,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谈话,充分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并详细记录谈话内容;认真研读案卷,阅卷笔录要全面、具体;提高辩护水平,辩护词论证要全面、详实;加强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办理打好证据基础;完善卷宗归档工作,确保案件办理材料全部纳入卷宗。
秦州区司法局将以此次省厅法律援助工作检查为契机和新起点,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积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202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握新标准、领悟新要求,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推进秦州区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