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大局,坚持“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工作基调,不断强化高标定位、警种联动、部门协同、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面提升生态警务管理水平,助推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常态巡防 构建“绿色护盾”
森林警察大队紧盯林区社会治安特点,主动研判分析破坏环境资源安全的易发、多发重点区域,组织警力深入全县生态保护区、湿地区、退耕还林区、公益林区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积极摸排案件线索。严格按照“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巡逻频次和密度,提高林区见警率、管事率和威慑力。在县境内祁连山踏马窑、豹子崖、海潮坝等多处鸟类聚集水域、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野生植物生长地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巡查10余次,与县林草局、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砂排查整治行动5次,实地核查疑似占用林草地3处,检查古树名木生长地6处。
重拳出击 维护“绿色净土”
森林警察大队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同时,与林草、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协同配合开展执法办案,第一时间收集线索,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今年以来,成功破获环境类刑事案件9起。
宣教并举 绘就“绿色光景”
坚持主动创稳,强化“生态警务”建设,唱好护航生态安全主旋律。大队常态化开展林地林木保护、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区治安维护等宣传,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浓厚氛围。期间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1只、“三有”保护动物18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