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长城华池段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北部,大体呈东-西走向,全长29.2千米,距今有2300多年的历史。现残存墙体29.2千米,烽燧95个,城障4处,敌台54座、烽火台3座,堡2座,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推动长城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华池县检察院与县文物局建立了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依托设立的“华池县文物保护工作站”成立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组,多部门联动,积极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
信息共享 确保涉长城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
双向衔接,闭环管理。及时协调沟通,对县文物部门通过日常监管、检查巡查、监督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破坏长城问题线索及时作出评估,对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问题线索,督促及时向县检察院移送处理;同时,对于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长城违法行为需要县文物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处理。
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在办理涉长城公益诉讼案件时,县文物部门及时向县检察院提供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行政执法信息等,为案件办理提供协助;案件办结后,县检察机院及时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向县文物部门反馈,确保信息通畅。同时吸纳5名文保员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负责线索收集。
定期反馈,对账销号。县检察院与县文物部门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交换、沟通协调、文件传输、案件通报等具体工作。对于收到的对方移送的案件线索、执法信息等情况及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登记,逐一列明来源、违法情形、处理措施、办理结果等,定期向移送单位通报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通过该机制,共移送涉长城保护案件线索5件,联合开展长城保护专项行动3次,共同开展长城保护调研活动2次。
办案联动 确保涉长城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办理
深入分析研判,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华池县院通过与县文物部门不定期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梳理长城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尤其针对负有长城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强化配合支持,确保案件依法科学办理。县检察院在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在依法向文物部门调查取证、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的同时,主动商请文物部门在勘验检查、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协助。对于县文物部门在工作中需要县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调取证据等时,县检察院及时协助,全力支持文物部门开展长城保护工作。
做实诉前沟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长城存在毁损、灭失等风险时,及时书面告知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发现有关部门以及属地政府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及时提出磋商意见或诉前检察建议,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特别对于涉及多部门监管难题的,县检察院通过加强诉前沟通,综合运用座谈会、公开听证等诉前程序,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共督促协调政府部门投入资金146.78万元,完成了5个点段的秦长城保护和修缮,设立保护围栏14400米,设立和更新保护标志碑、牌38处,拆除恢复被占用的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1.68亩。办理的一起秦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专刊,形成的工作方法得到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
宣传培训 做好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
强化培训交流,共同提升工作能力。积极与县文物部门开展业务交流,专门聘请1名县文物部门业务骨干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工作影响力。为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社会大众对长城的保护意识,华池县检察院联合县文物部门强化长城保护法治宣传,通过门户网站、文物保护工作站、电视台、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突出宣传长城保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社会成效等,广泛凝聚保护长城、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共接受市县电视台采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5次,录制公益诉讼宣传片3部,积极为公益诉讼检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