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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嘉峪关 发布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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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最高检、司法部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和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部署要求,11月29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司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第一次会议,共商务实举措,凝聚工作合力,携手推进法治嘉峪关建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兆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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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共同职责使命和价值追求,在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律师权益保障、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健全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等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会上,双方就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培训宣传机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充分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王俊琳表示,此次交流会商,旨在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共商务实举措,共破实践难题,更好发挥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凝聚推进法治嘉峪关建设工作合力。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同心协力共建交流会商机制平台。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虽工作职能不同,但职责使命相同,要加强交流、深化协作,共同担负起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的任务,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生动实践。要聚焦重点,凝聚智慧,同题共答交流会商审定重大问题。此次会商的四个议题,都是“检司”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要理性面对、客观分析,双方要进一步完善议题,加快完善落实举措,做好抓落实的“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统筹,凝聚力量,同向发力巩固交流会商重要成果。双方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务实协商,对共同关心的诸多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要做好工作协调沟通,强化会商议题督办力度,确保会商成果落实落地。


  刘兆坤表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同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都是法治嘉峪关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主要推动者,此次检司工作交流会商会是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会的生动实践。市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在立法意见征集、法治人才培养、人民监督员选任、社区矫正执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深化与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并以此次交流会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不断探索创新协作方式、拓展协作领域、提高协作水平,共同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