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托“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联动解纷模式,通过诉前“以鉴促调”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为解纷降本提速的同时,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达到了“1+1>2”的解纷效果。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李某与兰州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为其装修住宅楼房一套。因装修公司未将下水管内残留的装修垃圾清除干净,2024年,李某在入住不久后出现了下水管道堵塞、积水倒灌,致李某家中墙皮出现脱落、发霉、墙柜、洗衣机被泡等问题,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将该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损失10余万元。随案提出了诉前鉴定申请,对因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调解过程
收到李某递交的材料后,调解员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过程中,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僵持不下。考虑到鉴定结论对后续案件审理具有关键作用,鉴于李某随案提出了诉前鉴定申请,为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向双方充分说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和流程。在征得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案涉房屋进行鉴定,不到十天,鉴定机构便出具了鉴定结论。
随后,调解员以鉴促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了本地装修行业的一名专业人员联合参与调解。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参考,调解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各自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义务,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摆道理、讲事实的方式,促使原、被告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该装修公司负责对李某房屋墙皮脱落及发霉等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扣减李某尚欠的装修尾款后,该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了因装修质量问题导致李某的墙柜泡水等各项损失共计34000元。
今年以来,景泰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以鉴促调”“以鉴促审”,通过端口前移,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有效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丰富完善“诉前鉴定+”机制,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