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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在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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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至29日,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在江苏常州召开。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小惠在现场交流发言时,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最美‘夕阳红’”为主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在推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柳小惠


据悉,自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一手抓案件办理,一手抓专项整治,把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纳入检察为民办实事范畴,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协同民政部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综合监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督促养老机构安全规范运营。省检察院党组安排由重大犯罪检察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共同负责“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其他业务条线依托条线亮点品牌协助推进相关工作,形成刑事打击、民事侵权监督、行政违法监督和公共利益保护的工作格局。同时,省检察院加强与省民政厅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法治宣传、同堂培训等活动,听取住养人员对养老机构的建议,并对养老机构的居住环境、餐饮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目前,全省共成立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专班42个,各地先后制定会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协作配合的意见》《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合作协议》等规范性文件26个。


据介绍,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养老机构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作为监督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等犯罪,着力强化对相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做到“一案一介入、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养老机构管理漏洞,促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甘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推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与民政、公安、消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助力整治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适老化建设等方面安全隐患,促进共防共建共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