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闾井人民法庭紧扣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诉前调解,积极强化部门联动,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四心”调解有一套
调解工作是一项耐心且细致的工作,矛盾纠纷快速调处,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大局。为此,闾井法庭总结归纳出了调解“四心工作法”,即热心暖人语、细心听诉求、耐心释法理、用心解心结,调解成功率78.56%,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9.84%,同比上升了13.6%,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下降了23.55%,取得良好效果。
闾井镇居民张某和罗某因婚约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法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展开诉前调解,通过运用“四心工作法”,张某与罗某当庭达成协议,罗某当即退还了张某彩礼款11万余元,纠纷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顺利化解。在拿到彩礼款后,张某高兴地说:“真没想到,法庭诉前调解效率这么高,我以为最起码得好几个月时间,如今几天时间就把我的纠纷解决了,为法院高效的诉前调解点赞!”
联动解纷有一招
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哨前”作用,有效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闾井法庭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乡镇综治中心、妇委会、派出所、司法所、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建立多元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并常态化运行,定期就受理案件的数量、类型及人员特点等与辖区综治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有无,有效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使各社会治理单位对辖区的矛盾纠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部门协同,全力降低“民转刑”“刑转命”发生率。今年以来,法庭向辖区各综治部门推送诉前调解案件520余件次,诉前调解分流率96%,诉前调解成功340余件次,诉前调解成功率65%;和辖区各综治单位召开社会治理联席会议2次,1起存在“民转刑”风险的婚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是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闾井法庭积极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到法庭参观指导、旁听案件,征求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监督促质效,以公开促公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代表民意、贴近群众的特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今年以来,辖区县、乡两级40余名人大代表走进闾井法庭,提出了10余条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20余起简单纠纷经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成功化解。
针对辖区人员外出务工地点相对固定的特点,闾井法庭强化对外联系,远赴内蒙古与鄂托克旗法院棋盘井法庭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两庭之间就文书送达、案件调解执行、涉诉人员动态等方面实现了信息互通,为提升办案质效、降低矛盾升级概率等方面夯实了基础。联系机制建立以来,共办理委托送达4次,提供涉诉人员动态信息10余条,4名被执行人通过异地查控执行案款全部履行。
执行工作有一手
主动提升法庭职能,着力推进执行案件的源头防控。闾井法庭建立执行案件督促履行前置机制,设立了督促履行台账,将涉及执行的要素分解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加以防范和破解,最大程度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督促履行未果的执行案件,法庭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小组,由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带队,扎实开展被执行人财产“四查”,动员各方力量协助执行活动,远赴内蒙古、宁夏、兰州等地查控执行线索。执行措施与释法教育同步进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率稳步提高,当事人执行满意率显著提升。
辖区居民白某与赵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赵某有能力履行但抵触情绪十分激烈,不愿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将本案纳入督促履行范围,多次前往赵某家中面对面沟通,并邀请村镇干部一同释法明理,最终解开了赵某的思想包袱,该案以督促履行方式成功化解。今年以来,闾井法庭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30余件次,当事人主动履行到位标的40万余元,执行立案同比下降40%,执行结案效率位居全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