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奔流,绵长壮阔,长歌奋进,砥砺前行。站在2025的崭新视角回望,一代代检察人在党的领导下,在共和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了许多奋斗不息的检察印迹、熠熠闪光的检察瞬间和沁润人心的检察故事,被定格成一张张弥足珍贵的照片。
国家公诉人
1991年,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抗诉全省首例民事抗诉案件。
1991年,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兰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毛小兵案。
2020年9月3日,武威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周某等8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84名被告人全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并当庭认罪悔罪。
2020年10月13日,由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18人恶势力集团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在庭审中宣读起诉书。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4年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对一起抢劫杀人案件的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2021年1月20日,在公安机关重新确定嫌疑人后,该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021年2月,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以抢劫罪对曹某、王某提起公诉。
2021年3月24日,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原办案检察官就17年前存疑不起诉案件出庭公诉,经审理,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2024年4月8日,兰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庭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庭审中通过出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当庭提问,佐证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再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予以改判,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