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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庄浪县检察院:立足案管职能 做好案件“管家”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2-19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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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凉市庄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特别是在案件管理方面,立足案管职能,充分发挥“管家”作用,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案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能。高度重视案管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不断提升案管人员的业务素能和综合素质。案管人员熟练掌握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严格把控案件受理、流转、评查等关键环节,确保案件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案管部门还积极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案件管理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建立了完善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通过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案管部门还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和考核,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量。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案管效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平台,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快速检索、共享和分析。通过信息化建设,案管部门能够实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案管效能。同时,案管部门还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案件管理中的应用,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决策支持。


注重外部监督与合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注重加强外部监督与合作。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案管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科学、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