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酒泉市树牢“能动复议”理念,秉持高效、便民、为民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搭建服务网络,打造复议便民主阵地。针对群众居住偏远、申请不便的问题,酒泉市搭建起由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涉企基层联系点等,共计100个服务点组成的“1+1+N”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出台《酒泉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新模式,保障经济困难申请人合法权益。与法院、信访部门建立案件引流机制,设置服务窗口,推动行政复议进一步靠前拓展受理源。积极宣传利用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陇原微复议”小程序等网络申请渠道,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申请服务。2024年,全市共接待来访咨询群众706人,解答法律咨询754件。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41件,同比增长81.4%。
坚持调解优先,唱响复议为民主旋律。2024年,酒泉市不断强化调解和解手段运用,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利用听证会、听取意见、调解会等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提出或者指导形成调解和解方案,积极促使各方意见达成一致。牵头建立酒泉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印发工作方案和运行规则,联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为人民群众搭建多元、便捷、高效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联合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调解会,多起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2024年,全市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85件,调解率达3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4件案件经复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88.7%。
公正高效办案,激活为民解忧主引擎。严格落实公正高效办案各项规定,完善全市行政复议接待、立案、权利义务告知、简易程序办理等十余项制度规定,修改法律文书88件。实行“繁简分流”,全面落实听取意见、听证审理制度,打造科学畅通、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2024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0件,办结311件。听证审理14件,听取当事人意见208次,做到应听尽听。强化办案指导,在全省首家出台《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与审查要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指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酒泉市司法局办理的芦某某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撰写的“某公司不服财政局投诉处理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书获评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法律文书。开展案卷评查,全市2023年已办结的15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合格及优良案卷占比98.7%。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的1宗案卷获评全省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强化监督质效,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62件,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有力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