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检察院印发《白银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建设”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链条治理,为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建设要求,立足“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严惩破坏黄河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不断提升监督成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河道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破坏黄河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对环境资源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水资源配置优化,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开展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行政检察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持续开展“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突出违法取水用水、高耗水项目违规建设、河道排污、非法采砂采矿、侵占河道等问题的治理。
《方案》强调,要立足工作实际,系统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损毁黄河流域文化遗址、红色遗迹及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深入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沿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明长城、黄河古渡口、小川瓷窑遗址、永泰龟城、沿河传统村落以及长征、会师红色文化等文化遗产的保护。
《方案》要求,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市委打造“三地一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建设进展,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立足办案推动问题整改,以精准规范的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强化监督与协作联动相结合,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加强与毗邻地区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形成专项整治的协同合力,坚持强化监督与协作联动相结合,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案中积极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