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优商惠企”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实际,全面推广以失信执行领域系统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为相关涉案失信企业打印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法院执行记录合规证明(判决履行情况、执行案件状态等、司法领域无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记录),推动解决长期困扰法院执行部门和企业公众的难题。
发挥信用赋能新举措,破解企业“证明难”
平凉中院结合《平凉市关于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实施方案》,依托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库,推出“一纸信用报告”替代传统证明,为相关企业出具专用信用报告70余份,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在参与招投标、申请资质或政策扶持时,需反复提交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流程繁琐,耗时费力的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发挥执行强制作用,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平凉中院立足执行职能,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依法限制其购买机票、高铁票或其他高消费行为,2024年共限制高消费471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50人/次。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将执行案件信息、失信信息等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布,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等形式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发挥执行引导作用,鼓励社会信用修复
平凉中院针对因纳入失信或被限制消费而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对于已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的被执行人,及时为其解除限制高消费并屏蔽其失信信息,2024年已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1797人/次,为14家企业和236名个人屏蔽了失信信息,帮助其第一时间修复社会信用。
协助查询信用情况,织密社会信用体系网络
平凉中院紧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收集、信息共享等工作,执行办案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机动车辆、不动产、银行存款、保险股权等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共享及联合惩戒。协助各级各部门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对象、推荐对象等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及执行案件情况查询。
大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平凉中院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市委、市政府、市营商局提供失信执行信息,认真做好涉及社会诚信类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法院信用惩戒措施、拒执典型案例等,使社会关注的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及时对外报道,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失信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努力引导、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