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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高效调解化干戈 枫桥经验解民忧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3-27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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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历时半年的矛盾,仅用5天便实现“案结事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展现了司法调解的温度与效率。


交通事故引纠纷


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吕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吴某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吴某与吕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吴某家属认为,交警部门虽认定双方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但人命无价,事故导致吴某死亡,吴某家属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吕某应承担60%的责任。然吕某并不认可,也无力承担巨额赔偿。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吴某继承人遂将吕某诉至清河法庭。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该案虽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若直接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后期亦可能面临执行困难。


释法明理解纷争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打破僵局,通过“背对背”分别沟通与“面对面”相互协商的方式,一方面耐心安抚吴某家属情绪,释法明理,释明诉讼风险与执行成本,同时结合赔偿标准及同类案例,引导其理性计算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向吕某释明判决结案带来的不良后果及执行压力,交代其作为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动员其亲属协助筹款。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吕某当场付清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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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践初心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裁判止争”向“源头消融”转变是清河法庭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以后,清河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聚焦民生案件,努力实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