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用多跑路也不用等时间,我们的问题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在调解室里,原告一边签字一边向法官连连道谢。至此,陇南市两当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协同检察院、司法局协调化解的两起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圆满落幕,再次生动践行了“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
案件系因原告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某工程队使用后,经过多次催讨工程队未支付房租,加之工程项目已接近尾声,原告担心房租无法收回,遂将工地建材铝板拉回家中暂存,意在让工程队主动出面协商拖欠房租事宜。工程队报案后,执法机关对原告作出了处罚决定。原告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虽确认处罚决定违法,但未撤销。原告认为执法机关对案件基础事实未进行调查取证,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遂向两当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应当以复议机关为单独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其应当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鉴于该案中执法人员确实存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且原告均为年近60岁的老人,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第一时间与行政机关电话沟通,并协同检察院、司法局进行协调化解。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案件法律适用不当之处以及败诉风险,引导其主动纠正行政行为。最终,行政机关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原告当即表示对案件撤回起诉。该案以高效调解方式圆满办结,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也助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近年来,两当法院通过协同化解行政争议“1+2+N”工作机制,以“程序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兑现最快、体验最优”为核心导向,秉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理念,坚持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联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全链条,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构建与行政争议性质、特点等相适应的多元解纷机制,更多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就地化解,推动联动作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多发类案有效减少、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的良性循环格局,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