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诉商城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件第六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案例通过“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以指导性案例诠释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均为起诉案件,立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精准司法监督促使责任主体全面整改,既实现了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更以司法刚性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资源合理利用。在“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诉商城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履职,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A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依法对生态环境修复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生态环境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公益保护目的实现。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今年,最高检将配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尽快出台,全面抓好贯彻实施,部署、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对14个法定领域办案结构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更好履行法律赋权,分类统筹抓好各领域办案工作。检察机关将始终锚定“加强公益诉讼”的目标,一体抓实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持续完善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公益保护制度,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