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市委、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平安金昌”建设工作部署,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过硬队伍建设,为平安金昌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服务发展大局 保障民生民利
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
企业送匾点赞
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检察贡献。建立健全预警预测风险防范应急处理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信访积案清理活动,重点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逐一下访,“两会”及重大节点期间无渉检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事项发生。依法慎重处理涉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各类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捕,持续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全市两级三院走访大中小微企业824家,共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线索82件,其中党组成员挂牌督办26件,均已办结;全市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追回欠款160余万元。
立足检察职能 维护公平正义
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引导侦查、审前过滤、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加强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的监督,书面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活动。依法立案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积极有效维护民事案件当事人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排查2014年以来法院受理的非诉执行案件5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以虚假诉讼监督为突破口,提出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提升检察公信力
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做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内部监督、司法责任认定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能进能退”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考评机制,制定了《金昌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及考评指标、计分规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不断提升。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重点案件“全流程”“全覆盖”核查,数据核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97%。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业绩考核,案件自查、评查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优、劣质案件警示教育引导作用。从严控制退查程序审批、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案件质效稳步提升,案-件比大幅下降,排名全省前列。持续优化检察管理。确定“补短板、提质效、育亮点”全年工作目标,修订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推行“3+5+2”工作法(开展“三亮”活动,严格执行“五步工作法”,按省、市两个层次推进亮点创建),确定法院判决无罪案件“零”状态等市级亮点20项,下发《87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解表》,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法治观念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法治进校园
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形成了普法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以“关爱未成年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等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1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巡讲23场次,通过微视频、美篇、漫画等形式,持续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