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的成功调解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闫某、安某均已年过七旬,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却因赡养问题与五个子女对簿公堂。原告闫某、安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常年患病基本生活能力也存在困难。两个儿子都对父母不管不顾,也不履行赡养义务。现两位老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也曾多次找村委会、乡政府解决无果,两位老人无奈遂将五个子女诉至景泰法院,请求子女们定期支付赡养费。
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不仅仅只是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还要能够修复产生裂痕的亲情关系。为了真正解决矛盾,法官到原告所在村村委会了解了两位老人和子女们的家庭情况,并逐一联系了五个子女,希望坐在一起共同解决问题。在村委会,法官了解到老人与子女因耕地、住房的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已长达十多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隔阂一直未化解,老人的长子在外省工作生活,次子在本村居住,三个女儿均出嫁在邻村。得知情况后,法官从情理、道理、法理方面入手,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不厌其烦的给老人的子女们做工作。最终,原、被告解开了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女儿每年给两位老人赡养费3000元;大儿子虽长期身患疾病,但也表示每年给老人4000元的赡养费;次子主动承担起了赡养父母的责任,二原告将土地承包给次子,其他兄弟姐妹也表示同意。原告闫某、安某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激法官解决了自己的养老问题。(白银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