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宁区院运用公开听证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为涉案的安宁区某餐饮企业免除了30000元行政处罚滞纳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在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专项行动中,该院接到某餐饮企业以安宁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为由申请监督,请求减免罚没款和滞纳金。接到监督申请后,该院迅速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前往申请人经营的场所实地查看,广泛听取双方意见,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查,安宁区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餐饮企业门店所用食品、餐具的大肠杆菌等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过罚相当,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调查及后续的催告过程中,不注意与申请人交流的方式方法,缺乏必要的释法说理,执法态度较为生硬。而申请人欠缺法律知识,不理解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加之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认为行政机关处罚过重,产生抵触情绪,拖延不缴纳罚没款,直至产生滞纳金累计至30000元。双方已准备进入法律程序。
综合分析案情后,该院与行政争议双方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向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析当前形势下有利于纠纷化解、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依据;与监督申请人面对面谈心谈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耐心进行释法说理,讲解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及被处罚人应履行的义务。11月12日,在征得行政争议双方同意后,该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为听证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性与加罚的滞纳金能否减免公开进行听证论证。
听证会上,经过检察机关介绍案件情况、调查情况、相关法律政策,行政争议双方陈述,向双方当事人提问等环节,三名听证员结合案件行政执法背景,通过讲事实、辩是非、释法理,一致建议行政机关免除加罚的30000元滞纳金。行政争议双方表示愿意接受听证会评议意见。
“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合法合理,尽管处罚内容具有刚性,申请人应当全面履行,但是申请人确实存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缴纳罚没款困难的真实情况,执法也应该体现‘温度’,法亦能容情。”听证员矫全表示。
会后,该企业足额缴清了全部罚没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