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我愿意撤回在其他行政部门的信访件。”近期,会宁县院分管检察长主持成功化解曹某某与某镇政府行政争议纠纷案。至此,一场反复投诉信访的行政争议案画上句号。
据悉,今年4月份,会宁县某镇政府在辖区某村原排洪渠提升改造、加固硬化过程中,将渠内於积的积土、建筑垃圾等倒入曹某某承包的紧邻排洪渠的一块承包地内。曹某某认为某镇政府不仅将积土、建筑垃圾倒入其承包耕地内,还占用了其承包耕地0.76亩用于修渠,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曹某某从6月份以来,多次找村委会、某镇政府、信访局及县政府反映情况,11月份又向检察机关反映,请求帮助解决。
案件审查办理中,承办检察官查看了现场,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工程施工方,了解曹某某的诉求目的,曹某某表示要对镇政府未经其同意侵占承包地,事后又拖延不解决的问题讨个说法。承办检察官经与某镇政府沟通,某镇政府认可将於土倒入承包耕地内对该地的生产力造成了影响,并愿意协商处理。于是,该院提出了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工作思路,并主持某镇政府与曹某某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某镇政府对修建排洪渠造成曹某某承包耕地种植条件损害赔偿损失1万余元,并当即清除耕地内於土、垃圾;曹某某愿意在其承包耕地一侧留出宽30厘米来保护排洪渠,并承诺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