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院就彭某某盗窃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代表及当事人参加听证会。会后对彭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悉,自2019年5月份开始,现年61岁身有残疾并因胃癌做胃切除的彭某某在放羊时多次盗窃中铁七局定临高速公路施工工地钢管、圆钢、螺纹钢等物品,经鉴定其盗窃涉及的建材价值1327.5元。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彭某某的行为虽已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经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均对该院拟对彭某某不起诉无异议。
“对彭某某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不起诉职能的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