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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院检察长办理救助案件 真心实意解难帮困

来源:西固区院 李爱武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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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长,没想到我能从检察院领到这笔救助金,……”12月14日,被救助人孔某某从西固区院检察长孟春手中接过4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抹着眼泪,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据悉,孔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案件经法院判决后,由于被告人服刑,且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判决认定的8700余元的赔偿款,让本就遭受身心伤害的他,工作生活陷入窘境。加之孔某某上有年迈生病的父母,下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哥哥一级智力、二级伤残无劳动能力,妻子患病没有收入来源,一家人的家庭生活全靠孔某某一人打工维持。
    该院在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的过程中,发现该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未向孔某某支付赔偿款,且家庭确实困难。孟春了解情况后安排综合业务部主动联系孔某某,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收到申请后,孟春作为承办人,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与原案件承办人了解案情,核实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被害人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等具体事项,结合孔某某面临的实际困难,综合研判后,认为孔某某家庭困难情况符合检察机关的救助条件,遂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并予以救助。
    近年来,西固区院深入开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把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实践,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救难作用,主动从办案中找线索,从宣传中找案源,尽最大努力杜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