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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院出台《实施意见》 助力黄河上游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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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是重大国家战略,为统筹推进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今年7月,甘南州院同四川省阿坝州和青海省果洛州法检系统共同建立了“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并在阿坝州召开首席联席会议,携手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甘南州院制定了甘南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施意见》,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
    《实施意见》对造成草原沙化、涉矿产资源开发、固体废弃物和垃圾任意处置、涉交通设施建设、涉旅游开发建设、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等六个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以流域一体化为主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必要实践。
    《实施意见》结合甘南州实际,立足于黄河流域甘南界的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减少对生态敏感区域的人为扰动,实现了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的辩证统一,为黄河上游其他地方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公益诉讼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