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由西固区院提起的因祭祀失火烧毁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西固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西固区院首起适用劳务代偿履行赔偿责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2020年5月3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刘某,在祭祀过程中点燃祭祀用的纸钱,不慎失火引燃坟地周边荒草致使火势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烧毁国家公益林地1.3183公顷,其造成的损失为94965.10元。该片林地属于国家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被告人刘某的失火行为致使国家公益林遭受严重毁坏,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西固区院于2020年11月5日履行了公告程序,在公告期满未有适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刘某本人对民事侵权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表示诚恳歉意。法院判决支持了西固区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连续3年每年至少不少于40天以劳务形式配合兰州兴达林场在火灾烧毁的乔木林地范围补种林木,恢复原状,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既严格落实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要求,又注意办案方式方法的创新。办案中,办案人综合评价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预期收入情况、赔偿意愿等情节后,积极与林场沟通,促使被告与兰州兴达林场达成以劳务替代赔偿的书面协议,协助林场修复被烧毁的乔木林地。得到了法院、当事人、社会公众的认可,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由于林业资源生产周期长、跟新速度慢,使得该类资源更为珍贵。通过对刘某失火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仅让他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承担法律责任,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进行补救,更重要的是对潜在的、有类似行为的人给予了警示和震慑,同时向全社会宣传了维护美好环境和践行修复性执法的理念。”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