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砖块、窗户掉落、空调主机坠落……频频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危害,也挑战着城市安全文明的底线。为有效防范“飞来横祸”,切实解决高空坠物痛点,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近日,安宁区院开展了高空坠物专项整治活动,并发出治理高空坠物检察建议。这是民法典于1月1日正式实施后,该院主动履职,适用民法典整治预防高空坠物违法行为的首份检察建议。
专项活动中,该院干警通过对辖区十余个居民住宅小区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普遍存在住户私自在窗台处搭建简易构筑物、安全防护栏;主干道两侧居民楼私自设置遮阳雨篷,窗台、空调外挂机上堆放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杂物,随时有坠落风险。特别是一小区住户紧邻马路,来往人员密集,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窗台处堆放物品,经该院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口头教育后,仍未整改,且该处下方有一幼儿园,存在严重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安宁区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加强安全排查、防范工作,消除相关小区坠物风险;二是加大《民法典》和相关案例宣传,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下一步,安宁区院将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公民文明素养,保障“头顶上的安全”,切实增强居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