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泾川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亚君受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该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发表列席意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乃元主持会议。
会前,苏亚君全面审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研究了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上,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苏亚君向承办法官询问了案件有关问题,并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观点。
苏亚君充分肯定了法院在办案中所做的大量工作,认为法院在事实证据认定、定罪量刑考量上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苏亚君指出,该案判决制作中应注意加强释法说理,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追求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冯乃元对苏亚君的意见表示充分赞同。他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充分体现了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阐释检察机关的意见,对于法院依法公正审判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