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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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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最高检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特级检察官助理,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全面总结、高度评价过去一年我国发展取得的不平凡成绩和“十三五”时期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成果丰硕、振奋人心,是一次高举伟大旗帜、彰显制度优势、广泛凝聚共识、砥砺斗志干劲的大会。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知责明责、担责尽责、狠抓落实,推动全国两会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是对全党全国的工作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对大局大势的科学判断,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精辟论述,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宏大的战略视野、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忧患意识、深邃的历史思维,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服务中心大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胸怀“国之大事”,心系“省之大事”,对标国家和省上对2021年、“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目标、政策取向、重点任务的部署安排,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进一步细化完善“六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举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更加主动、有力、精准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质效。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要坚持理念引领,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司法、检察理念落实好。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统筹做好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其他业务工作。要优化检察管理,落实“案-件比”质量评价体系,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坚持“五步工作法”,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落实严管厚爱。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检察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实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改革创新,改进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提供坚实政治、组织、作风保障。

要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精”“细”“勤”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加强日常联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更有高度、更有力度、更有精度、更有温度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及时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切和期盼,依靠人民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要压紧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省检察院党组及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担起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责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党支部学习和教育培训教学等方式,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细化落实思路和举措,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方法和措施。要加强工作统筹,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最高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其他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融合推进,深入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