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矿区分院对路某某刑事申诉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进行评议。
据悉,申诉人路某某因不服一审、二审裁判以涉案草山面积210.6亩认定其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向两级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向矿区分院提出申诉,请求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该院受理申诉后,调阅了原案一审、二审的卷宗材料,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与请求和卷宗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复核了有关证据,调查询问了部分证人,现场查看了被毁坏草山情况,并就案件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咨询了鉴定机构的专家意见。
听证会上,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说明,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审查核实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向申诉人、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经由三位听证员充分评议后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评议结果宣布后,与会法律专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做了专业解读。
根据有关规定,该院将结合此次听证评议意见和专家意见,依法对该案作出最终审查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