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办实事”作为深化学习教育的抓手,以干促学,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践行“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宗旨。近日,通过执行法官协调努力,仅用时4天就将拖欠三年之久的72685元运费执行到位,高效善意的执行方法赢得双方当事人称赞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甘肃鑫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康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曹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某自2012年开始,为三被执行人(长期业务混同)开展运输业务,由于结算方式为滚动付款,运费至2018年已拖欠69000元。经申请人屡次催要,三被执行人拒不付款,遂酿成纠纷。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王某于3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三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三被执行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进行网络冻结,实际被冻结金额只有3000元左右。正当案件一筹莫展时,甘肃鑫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情绪激动的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声称:“法院冻结其公司账户中有一个账户为两公司三方确定的社保缴纳账户,冻结后影响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保事宜。”得知这一情况以后,为让农民工能够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让五险保障落到实处,执行法官特事特办,及时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协商,在被执行人保证缴纳执行款的承诺下,当天即解除了被执行人三方协议指定银行账户的冻结,确保农民工社保缴纳不受影响,而被执行人在当天下午也遵守承诺将72685元执行款打到法院指定账户。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点滴执行工作中照映初心,积极换位思考,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行为得到当事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