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的新要求,甘肃省检察机关创新思路,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制度,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发展。近期,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改革动态》转发推广,成为甘肃检察机关自2014年以来第二篇被该简报转发推广的经验材料。
顺应改革,探索新路
随着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专业化发展,检察人员业务素能难以适应改革要求的问题逐渐在一些地区凸现。2017年初,甘肃省检察院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构建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制度,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业务研修管理办法》,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完成一项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业务研究并通过评审。研修工作以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服务领导业务决策、服务司法办案为目标,以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为着力点,以研修成果的应用性和实效性为导向,提升检察人员研究能力和专业水平。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工作,在多次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兰州等市、州、分院相继制定实施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甘肃省检察院对全省17个市州分院研修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检察人员研修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
创新方式,增强实效
突出检察人员的主体性。每名检察人员都是研修工作的主体,围绕各自工作进行研修,推动养成在工作和办案中发现问题、通过研修解决问题,并将研修成果应用到工作和办案实践中的氛围,提高问题意识、研究能力和办案水平。
注重研修内容的务实性。研修项目主要以典型案例撰写、工作分析报告、类案调研、检答网优秀解答、优秀检察建议文书(案例)、案例评析等为主。突出“如何解决工作问题、办案难点,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能力”的思路,最终形成以研修促工作、促办案,以工作和办案促研修的工作模式。研修成果注重应用性,采用课题成果、专项报告、案例分析、法律适用问题请示件等多种形式。
体现研修工作的多样性。落实“智慧借助”理念,鼓励借助外部研究力量推动研修工作。如张掖、陇南等地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参与检察人员业务研修、检察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业务研修、检校合作开展业务研修等,帮助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升业务研修的层次和质效,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
多措并举,激励研修
研修成果优先使用。明确要求《甘肃检察》杂志至少留出二分之一版面刊发案例评析、工作分析、类案调研和检答网优秀解答等检察人员业务研修成果。市级院内刊四分之三版面用于刊发业务研修成果。同时按照相关标准给予稿费。
研究成果作为评先依据。对业务研修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级检察院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在全省相关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推广。将推动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工作成效作为评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评选依据。
研修成果记入司法业绩档案。检察人员业务研修成果实行评审制度,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检察业务专家、外聘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检察人员的研修成果进行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课题成果及评定结果记入检察人员司法业绩档案。将业务研修成绩设置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通用指标,与绩效考核分数和等级晋升挂钩。
转化成果,助推工作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制约、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办案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置研修项目,进行针对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接地气、有份量的研修成果。
助推完善工作规范。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研修成果推动形成规范性文件249件,转化为专项活动68件,转化为立法建议26件。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以调研报告形式完成的研修成果,转化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天水市检察机关4年来共有27件研修成果转化为规范性文件。
丰富典型案例储备素材。业务研修工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办案人员树立案例意识、精品意识,督促在办案中总结、分析案件,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近4年来,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报》等形式发布39个典型案例。12个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案例。与甘肃政法大学合作出版了3辑《检察案例研究》。
提升法律政策研究水平。开展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工作,推动形成全省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一盘棋”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互动联系,有效破解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无人干、怎么干”的难题。全省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得到加强,检察人员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