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9日,甘肃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围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研究”在杭州举办了第一届甘肃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的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培训,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焦旭红参加开班式并致辞。
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焦旭红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设计,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有助于树立好人民监督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升监督履职能力。”焦旭红在致辞中指出,“大家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在各自的领域有其擅长的专业,但部分监督员在开展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角色盲点,此次培训班旨在提升大家在监督履职中所需的法律知识、熟悉检察工作流程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等,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班采取听课与研讨双向交流,授课与提问相互结合的方式,组织小组讨论、现场发问,促进交流与学习,以达到专业升级、解决需求、助力监督的培训目的。
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俊琳
“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要从提升专业知识入手,做实外部监督的第三只眼。”18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王俊琳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办案中的重要作用》为主题进行授课。围绕着人民监督员制度概述、现行规定及运行现状、监督工作主要做法及监督检察办案的重要作用等四方面进行阐述。她提到的“以专业化学科助力监督员、将法学知识与监督深度融合”等内容令大家印象深刻。
甘肃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亚萍表示,“通过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的讲授,进一步清晰了我对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必要性的认识和人民监督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职责定位,深感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之重大,今后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紧随国家司法发展改革步伐,多做社会调研深入了解社会和民众对司法和检察领域关注和期望的热点,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找准定位,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兰州大学法学院博士 王钰彤
18日下午,兰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王钰彤为学员生动讲授了“刑事检察听证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从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听证制度的密切关系入手,审视刑事检察听证制度的积极现实意义。
第一届甘肃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班学员合影
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谢峥嵘表示,“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在培训中找到了自己的履职方向,为以后开展监督工作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为更好监督更敢监督注入了新的力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姿杉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我对人民监督员职责的理解,增强了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我深刻的体会到人民监督员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参与者、践行者、人民检察业务工作的监督者、协助者,我充分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职责,今后会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检察工作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