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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事检察推出“12345”系列举措 保障民法典正确实施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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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法典化法律。一年来,《民法典》蕴含的丰富价值内涵和体系化元素,不仅为司法办案提供了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依据,更为民事精准监督奠定了核心价值取向。

    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重要指示,实现做强民事检察目标,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指引,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推动民事检察向精准化监督稳步迈进。2020年,在全国民事检察四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甘肃省有三项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其中民事抗诉改变率91.78%,位列全国第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90.26%,位列全国第四;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10.11%,位列全国第二。

一个规定规范监督办案流程

    甘肃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民事监督案件办案规程》和《会见当事人意见》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制定了《民事监督案件办案指引》,从案件受理、案件办理、结案、卷宗归档四大方面详细指导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落实精准监督理念,优化办案流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两项机制破解民事检察难题

    一体化办案机制。针对全省“倒三角”办案实际,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建立“省市院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基层院以民事执行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为重点”的办案机制,形成三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全面履职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全省资源优化整合。如省检察院对林区分院办理的首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面对面分析指导;金昌市检察院指导下级院从刑事案件中挖掘出民事监督案件线索,进一步扩大了案源;陇南成立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组成的虚假诉讼办案组;庆阳市检察院组织5个基层院查阅500余宗案卷,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件;张掖市检察院对两级院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统一摸排督导,等等。

    常态化沟通机制。秉持共赢理念,与法院逐步形成以对接监督案件为主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去年,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举办了民事法律领域的法检律一体化研修班;兰州、嘉峪关等地民事检察部门与同级法院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交流研讨会,促进31件监督案件被法院采纳;天水两级检察院通过监督庭审、查阅审判卷宗等方式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白银、甘南、张掖等地检察院联合法院出台相关规范性制度,完善了法检两院在调阅卷宗、开展执行监督、审判人员监督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三次研判打好精准监督基础

    做好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分析研判。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对全省近几年办理的抗诉案件和不支持监督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分别形成调研报告,为全省检察机关推进精准化监督开出“药方”。相关调研报告被最高检的内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全文刊发。

    开展对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分析研判。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对2019、2020年全省办理的审判程序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和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了“线索发现困难、监督效果不佳”等9类困难,经科学研判后提出了7项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做实精准化监督提供支撑。

    做好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分析研判。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还对2019年全省审查的321件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逐一分析研究,形成专门调研报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活动法律风险点,专门组织人员编纂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向全省的民营企业广泛赠阅,做好法律咨询。

四项制度保证监督案件质效

     落实案件讨论和检察官联席会制度。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充分发挥案件讨论组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今年以来对35件讨论组有意见分歧、或者拟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全部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严把案件质量关。

    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制定下发《甘肃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公开审查的标准及程序,得到最高检第六检察厅的肯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矛盾争议较大的民事监督案件,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有效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如去年省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健康权纠纷监督案,经过公开听证,办案检察官持续跟进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落实专家咨询制度。积极参与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筹建工作,向最高检报送省内专家19名。对一起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劳动争议案件组织召开咨询专家论证会,对3件拟提请最高检抗诉的监督案件邀请咨询专家提供论证意见,充分借力“外脑”提高监督精准化水平。

    落实“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人民权益保障的各项规定,对群众信访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并不断增强信访回复、答复的精准性、规范性、说理性。

五项措施提升民事监督能力

    用好指导督导“业务指挥棒”。通过召开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视频调度会、季度分析视频会,通报核心数据,开展工作座谈、片区指导等方式,全面部署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同时加强案件督导,“带着案子下去”,及时纠正并有效解决下级院办案中存在的文书说理性不强等问题,不断补齐工作短板。

    加强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和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连续两年开展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2021年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不断提升全省民事检察队伍政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2020年举办了全省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6个单位和19名干警脱颖而出,为备战全国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选拔储备了人才。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把学好《民法典》作为重点任务,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并根据办案需要,讲授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方法,大力培养民事检察干警线索发现、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多种能力。2020年以来,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切实提升了全省民事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

    利用工作群和检答网开展业务学习。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创建本省业务交流群,推送系列视频讲座20余次、学习资料50余篇;发挥检答网交流学习功能,通过检答网解答下级院提出的民事检察问题219个。定期编发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下一步,甘肃省民事检察部门将继续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围绕精准监督工作思路,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强化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