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至今年5月底,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对2635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基层检察院占95.5%;检察听证的案件覆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在6月9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向中央驻甘以及省市媒体记者通报了该省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学军
据介绍,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司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听证案件2500件,主要集中在拟不起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不公开听证135件,主要为审查逮捕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检察机关共邀请听证员11205人次参加听证会,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调解员、专家咨询委员等,91.8%的听证案件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
今年2月5日,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在民乐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主持召开听证会,就魏某某等四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起诉案公开听证。
2月5日,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在民乐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主持召开听证会。
该案是二级大检察官朱玉首次与基层检察官成立办案组联合办理案件,大检察官落实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具体案件,带动检察人员法治思维、办案理念、工作方式的提升,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案件经民乐县检察院、张掖市检察院层报甘肃省检察院审查后,朱玉亲自审查办理了此案。为审慎处理案件,在听证会召开之前,朱玉主持召开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跨单位、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在全面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和拟处理意见后,公安机关代表、农民工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等各方全面充分发表了意见。随后,7名听证员离席对案件进行专门评议,最终一致同意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案件经提请检察委员会专题讨论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魏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在大检察官的示范带动下,截至5月底,该省三级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中,检察长主持的有196件。其中,嘉峪关、陇南、林区等地两级院检察长主持听证会的比例超过了20%。
该省三级检察院在实现听证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化文件细化要求,促进不同业务类别的检察听证活动权责清晰、程序明确、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检察听证室和听证网建设,推进了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运行。截止今年3月底,该省有5个市级检察院、25个县级检察院建成了听证室,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听证案件21件。
为了提升听证质效,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同类型拟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听证、集中评议,在保证听证员逐案、独立、公正发表听证意见的同时,尽可能化繁为简、节约资源;部分地区检察机关重点选取辖区内社会反响强烈、矛盾纠纷复杂、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组织听证,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当事人说话,让专家评判,有效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
与此同时,天水等地构建“主管检察长督抓、部门负责人主抓、各主办检察官主办”的模式,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方案制定、听证员邀请、流程监督、宣传报道等工作,真正让听证成为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有力抓手。白银等地将听证适用率纳入检察官和基层检察院业绩考核内容,并将第三方参与作为检察官司法办案效果考核的重点加分项,引导检察官在办案中积极运用听证程序审查案件、化解矛盾。
“全省检察机关将抓好《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落实,坚持‘应听尽听’,做到各业务条线检察听证全覆盖。”张学军表示,下一步,该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对检察官进行培训指导,狠抓听证的规范适用;加强与其他司法办案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稳健运行,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甘肃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金石
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常小锐
甘肃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金石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该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常小锐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