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后,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会主任尹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先后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意见》贯彻落实。
连日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朱玉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意见》部署要求和相关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全省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重要作用。《意见》第一次以党中央专门文件形式,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盯“实现全国中偏上”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三个层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请示汇报和分析研判,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狠抓学习教育,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学习,确保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要深悟核心内容,全面掌握具体要求。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意见》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全面掌握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工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四个方面19条意见等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三要深刻领会相关批示精神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事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在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中彰显担当作为。要始终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着力破解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求极致”精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实事,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要强化措施保障,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按照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各地各院各条线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意见》落实有方向有抓手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掌握和汇总基层检察院对贯彻落实《意见》的需求、建议,进行认真论证和分析研判,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相关措施,夯实《意见》贯彻落实的依据、制度、措施基础。
据了解,收到中央《意见》、最高检通知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迅即传达贯彻。一是抓传达学习。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调度会进行学习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下发通知对全省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二是抓请示汇报。专题向省委、省委政法委书面报告,省委书记尹弘、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同志先后两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抓落地落实。逐项对照《意见》部署要求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落实责任部门,结合履职实际,提出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落实措施。四是抓工作推进。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省部级、厅局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及全国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精神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以检察工作的成果检验贯彻落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