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普通的轻型厢式货车,谁能想到里面竟是一个小型的“移动加油站”,油罐、加油机一应俱全,然而这样的车一旦发生意外却秒变“移动炸弹”。10月26日下午,高台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非法改装车辆运输燃油的违法行为。驾驶员王某某因擅自改变车辆外形,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王某某涉嫌运输私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0月26日15时30分许,高台交警大队合黎中队执勤民警在高台县合黎乡五一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对一辆“解放牌”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改装的痕迹。民警随即让驾驶员王某某打开车厢门,车门一打开执勤民警就吓了一跳,车厢内有一个油罐和一个加油机。
民警:这么大的一个油罐,设备齐全,加油着呢?
王某某:加油是因为装载机多的很。
民警:那个(燃料油)属于危化品你知道吗?危化品必须要有危化品运输车和货运标识,还有你这属于私自改装的行为你知道吗?
王金某:我不知道。
民警:首先你这属于擅自改变车辆形状和使用性能,另外你这属于违禁物品,拉危化品要有专门的外观标识,作为这个车的驾驶员你就应该具备开这辆车的资格证,同时还要配备一个押运员,这你知道吗?
王金某:不知道。自己车内拉着油罐和加油机是为了给父亲沙场的装载机加油用,没有想过会发生啥意外。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门的车辆、专业人员运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车辆私自运输燃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运输、倒装、售卖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均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