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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公安局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议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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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认识,确保民警干部全面掌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5月17日上午,陇南市公安局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洪、焦明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张宏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耀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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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并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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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于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办案人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全体民辅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强化法纪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维护法治权威,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共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持续开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让广大民辅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涵要义,熟记规定内容,做到全员参与。二要严格执行落实。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凡问必填”,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民警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要压实主体责任。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衡量标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