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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如何管?怎么教育?——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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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少年家事法庭,最让法官棘手和痛心的是那些孩子们,他们有的被父母争来抢去在两个家庭辗转,有的被父母相互推诿监管责任居无定所,有的是单亲家庭或留守儿童无人管教,有的未完成义务教育早早进入社会,有的打骂代替了管教......他们的目光或躲闪,或叛逆、或满不在乎、或眼含泪水假装坚强......每一个都让法官心痛不已。究其原因,是家庭教育缺失,造就了这些孩子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不完整,给孩子的成长及价值观养成造成了不良影响,以致走上了歧途。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对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而对不当的家庭教育进行法律干预有法可依。1月26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依据该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了甘肃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案 情 简 介
  某校小明(化名,16周岁)与小华(化名)发生争执后相互厮打,小明持刀将被害人小华致伤。在案件审理期间,起初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的行为不谅解,经多次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小明及家属向小华赔礼道歉,最终得到了小华及其亲属的谅解。法院通过仔细了解未成年人小明的成长环境,并向其父母询问对孩子教育、培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发现未成年人小明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存在简单粗暴、方法单一、法律意识淡漠等问题,导致了孩子不能冷静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小事酿成大祸。针对这种情况,城关区法院向未成年人小明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一、责令监护人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二、切实履行对小明的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小明遵纪守法、尊重他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陪同孩子登门拜访小华及其父母,真诚悔过并赔礼道歉。
  通过法庭教育,小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监护人也清醒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上存在失职行为,没有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自身也没有给孩子一个好的示范,以至于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家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庭向小华及其家属深深鞠躬,并作出今后好好教育孩子的郑重承诺。
  首份家庭教育令是城关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联动融合的创新之举。今后,城关法院将联合妇联、团委、学校的力量,在少年家事审判中适时使用《家庭教育令》,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引导家庭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
  作为全省首家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机构,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通过设立亲情会见室,开展“大手拉小手”“圆桌法庭”审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走出了一条少年审判的特色工作模式,在司法改革中,少年法庭转变思路积极落实改革措施,于2018年成立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实现少年家事审判的深度融合。在离婚、抚养纠纷案件中,注重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和主体地位,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积极拓展司法延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近三年已受理各类案件2594件,得到上级法院、党委的充分肯定,先后7次获得国家级奖励,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获得省级荣誉,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