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机构,整合调解资源。本着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认真规划设置辖区内的调解机构,多层面搭建调解机构网络平台,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其中建乡镇调委会18个、村调委会260个、居民社区调委会5个,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配备调解人员1566名。
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调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完善调度工作机制。我县采取“半月调度、一月通报”的方式,来推动全县矛盾纠纷预防和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明确县级和乡镇调度会议的组织领导和参加调度会议人员,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根据全县总体部署,把组织推动、排查数量、调处成效、资料上报等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记录,形成量化考评表,纳入平安清水建设年度考评内容,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形成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基层自主开展工作。三是建立核查纠错机制。建立“互评互查”机制,即: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报表,来评查综治信息平台录入情况;同时,根据信息平台录入情况,来核查评查报表质量,形成录入信息的纠错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探索创新,深入排查调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攻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深排”隐患纠纷。以“命案预防”、涉稳隐患为重点,各乡镇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坚持“科级干部包村组(社区)、一般干部包户、村组干部盯人”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干部包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深入村组、社区,全面深入展开排查,尤其将排查的重点放在劳资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村组及时上报、乡镇加强汇总,县级注重督办,行业调委会积极履职尽责,及早介入、及时调处。二是“细查”敏感问题。乡村两级密切关注涉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农村低保、交通事故、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涉及国家政策、民生事项的矛盾纠纷。乡镇及时汇总上报,县综治中心分流给扶贫、卫健、民政、公安、交通、生态环保等行业领域依法调处化解,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早调”化解纠纷。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依托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及调委会等组织机构,按照网格员深入街巷排查、信息员据实采集上报、综治主任召集调解、重大矛盾逐级上报、涉稳案件包案化解、调解人员电话回访“六步走”的方式,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整合人员力量,调动各类调解员,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自2020年10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2件,化解成功380件,化解率是94.52%,无重大涉稳矛盾纠纷。其中:一般公共类矛盾纠纷126件,化解112件,化解率为88.8%;民间矛盾纠纷276件,化解268件,化解率为97.1%。四是“回访”巩固成果。做到了矛盾纠纷超前防范、主动调处之后,及时健全台账、适时回访,巩固矛盾纠纷排查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弹”,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