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乡村都是希望的田野。甘肃省民乐县司法局以群众期盼为导向,以时代呼唤为动力,守正创新开新局,履职尽责担使命,努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法治之花”开遍希望的田野,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浸润式普法提振乡村精气神
大力推行“1+1+3”法治带头人培养模式,将村“两委”、“五老”志愿者、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导基层司法所联合法律顾问结对抓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日常培育培养,新培育法律明白人549人,学法用法示范户88户,实现全县172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全覆盖,通过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家、全村的群众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齐飞”的学法用法新格局。同时,立足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以“N+法治”的创新融合系列举措,因地制宜建成一批集休闲、娱乐、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让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即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融”模式,探索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的内容、阵地、活动、队伍上融入法治元素、法治精神,开展“小司说法”“板凳话法”等系列互动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8场次,推动普法学法过程由“说教式”向“互动式”转变,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命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推动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向上向善的乡村精神在润物细无声中遍地开花。
主动式服务跑出法治惠民加速度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11个基层司法所、172个行政村、10个社区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打造功能互补、整体联动、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广并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整合律所、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所等机构位置信息和服务办理指南,提供7×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指引。
成立由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的乡村振兴法治服务队,设立乡村振兴服务通道,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向乡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远程服务和巡回服务,就地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各类“三农”涉法难题。
创新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法,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推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对接、研究对策,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
多点式发力提升乡村治理新效能
创新“人民调解+”模式,主动将人民调解融入、贯穿于村级治理全过程,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镇每半月一次”的常态化例行排查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指导镇村调委会探索实行1名村干部+1名驻村干部+1名村民小组长+1名法律明白人的急难矛盾纠纷跟踪化解机制,探索村民议事会等矛盾纠纷调处方式,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对一般性纠纷积极有效地通过“法理+情理”等手段做到随发现、随调处、随化解,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婚姻家庭、土地流转、房屋宅基地等重点领域的纠纷。今年来,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270件,成功化解204件。
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契机,采取“三四五”工作法,持续建立健全重点管控对象“定人包案”等管控措施,持续配合乡镇党委政府预防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依法规范律师代理工作,促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工程,推动法律顾问“挂牌服务”“见面服务”,协助村(社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并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并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基层群众和基层自治组织有效解决涉法难题,进一步提高乡村依法治理和民主自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