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矛盾、调顺民心,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旋律,也是一项接地气、聚人气、树正气的民生工程,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到日常调解工作中,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织牢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网”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张掖市民乐县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一遍又一遍地叮嘱几位即将出门卖蒜的农民。在农忙时节,道路机动车与农村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状况时有发生,若没有妥善处理,很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2012年5月,民乐县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调解员5人组成,挑选有威信、有能力的交通警察和村民代表作为小组成员,编织了一张“警民联动”的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建立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共有调委会23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社区)调委会19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6个,个人调解室14个,选聘热心群众工作、熟悉法律政策、基层经验丰富的各界人士充实到调解队伍,通过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为创建平安和谐新民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0起,成功调处260起,调处成功率达96%,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奏响基层社会治理“和谐曲”
今年5月,民乐六坝镇司法所长张潇予来到辖区内的五坝村上门调解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双方是多年的邻居,两家因为共用的道路发生矛盾,听说镇上的调解员来调解纠纷,许多村民们都聚拢过来,围在圆桌上,听听90后“娘家人”如何来断这起纠纷。在张潇予及工作人员的一番说法释理之后,矛盾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一家人搬走了堆在通道上的石头和杂物,张潇予又帮两家人重新划分了道路的归属区域,两家人在村民们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到村民家门口开展‘巡回调解’,把一些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放到村(社区),在广场、村委会等地开展调解,邀请老百姓参与旁听,既有助于纠纷的化解,也能起到较好的普法作用。”张潇予说道。“圆桌式调解”开展以来,六坝镇人民法庭家事纠纷收案量连续三年下降,调撤率连续三年上升。
家住洪水镇新丰村的韩大爷父子因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发生纠纷,父子二人反目成仇。洪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好言相劝,从情、理、法入手,向二人悉心解释民乐县拆迁安置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基层人民调解+法+理”的方式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父子二人达成协议,父子关系和好如初。
近年来,民乐县紧盯群众诉求集中的征地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安排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深入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零距离”听取群众诉求,查找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采取“一天一排查”“每日零报告”工作机制,坚持“大事法断、小事理断、难事情断”的工作方法,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速调解,并将“自治、德治、法治”模式和“枫桥经验”融入日常调解工作中,最大限度减少了上访事件和不稳定因素。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这个平台还真是便利啊,我们想咨询法律问题、找人帮忙调解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东街社区的刘阿姨说道。自民乐县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运行以来,人民群众打开电脑,登录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就能了解到民乐县的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纠纷数据、调解案例等,并通过平台找人民调解员帮忙调解自己的纠纷问题。在平台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人民调解QQ群、微信群,开展微信普法等方式实现人民调解既可以“面对面”,也可以“键对键”,使群众不出家门,手指一点,就可以享受到贴身便捷的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