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利用巡回审判方式,一次性妥善化解了54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2016年5月1日,在崆峒区花所镇周柳村村委会的见证下,该村54户村民与崆峒区居民关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汝某等54户村民将其承包的山地流转给关某用于退耕还林,合同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关某应于每年5月份向村民支付流转费,合同还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关某向汝某等54户村民支付了两个年度的流转费。但从2018年5月开始,关某因亏损等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为解决此纠纷,村民及村委会多次与关某协商,均未达成协议,汝某等54户村民遂于2021年5月下旬陆续向崆峒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关某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流转费及滞纳金。
崆峒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关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基本一致,案件的标的较小,且原告均在周柳村,不少村民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被告又为同一人,为方便群众诉讼,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周柳村村委会,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集中开庭审理。
7月1日下午13时,承办法官携带国徽、案件卷宗和其他诉讼材料,来到周柳村村委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原告的诉求,也充分听取了被告的意见和存在的困难。在摸清案件症结和原告诉讼目的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就案件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被告目前面临的困难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引导当事人互相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原告方均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可继续履行,但要求被告及时支付流转费,被告关某承诺将于7月30日前向所有原告付清所欠流转费,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晚上10点,54起纠纷全部得以顺利化解,当地群众对崆峒区法院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点赞。
近年来,崆峒区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选择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赡养、抚养、土地承包合同、相邻纠纷等类型案件,将法庭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就地化解各类涉农纠纷。通过巡回审判,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培养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源头化解、就地解决,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实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